- 赖骏楠;
在韦伯理论与清代法律史研究之间,仍存在丰富的对话空间。家产官僚制概念仍是理解清代法的核心线索。这一支配类型对清代国家、社会和经济等领域中的法律与习惯,产生广泛又深刻的影响。在清代刑法中,家产官僚制中的官僚制成分起着主导作用,从而使法律运行呈现职业化和合理性色彩。清代家产官僚制法律尝试创设一个身份齐平化的社会,但该进程遭遇了来自父权制家庭伦理的阻碍。在清代独特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语境下,已初步实现齐平化的清代社会,实现了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体制,诸多民事习惯也呈现明显的市场—产权逻辑。清代国家法在原则上尊重习惯,保护产权,认可市场。但当面临市场脱嵌带来的社会和政治威胁时,国家法又倾向于从家产官僚制的本能出发,施加效果并不明显的局部干预。以修正后的韦伯理论重观清代法,有助于发现这一法律体系所蕴含的、与欧洲历史上绝对主义国家之法律具有足够可比较性的早期现代性。
2022年04期 v.16;No.92 75-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3K] - 左亦鲁;
脸书和推特等平台封禁特朗普事件标志着如何认识和规制平台正进入全新阶段。在此之前,20世纪90年代初至2003年是平台规制第一阶段,标志是以CDA第230款为代表的放任减负式规制;2003年至2020年是第二阶段,标志是以网络中立为代表的中立平等式规制。社交平台对公共讨论的巨大影响以及近年网络虚假信息、仇恨言论等内容的泛滥,使得放任和中立式规制难以胜任,传统公共论坛和私人论坛原则也很难适用。目前看来,解决这一困境的治标之策是以脸书监督委员会为代表的平台自我创新和自我规制,而治本之道则需要经典言论自由的转型升级,包括允许“基于内容”规制、重建分级分类体系和走向基于比例原则和盖然性的规制等。
2022年04期 v.16;No.92 95-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3K] - 赵晓力;
一百多年来,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亲属制度,经历了从单系偏重到双系平等的变迁。把这一变迁放到以《仪礼·丧服》经传所表达的宗法制原理中去看,可以发现无论是亲属范围从单系偏重到双系平等,还是财产继承与姓氏传承的双系化,都是通过废除女性的出入改宗制度达成的。宗法制中基础性的“亲亲”“尊尊”原理在这一变迁中并没有改变。从这个角度看,民间一些地区出现的“两头婚”制度,可以看作“女儿也是传后人”这一宗法制所蕴含的原理的现实实现。
2022年04期 v.16;No.92 112-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47K] - 余凌云;
本文在勾勒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和合法预期理论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有关立法、规范性文件,探寻法官所持态度,发现在我国,诚实信用实际上汲取了信赖保护,而我们对信赖保护的误读,又恰好叙述了合法预期。这个环环相扣的过程最终催生了我国特有的理论结构,且有必要进一步积极汲取合法预期元素,使有关理论臻于完善,全面回应诚信政府建设的实践诉求。
2022年04期 v.16;No.92 125-1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70K] - 刘影;
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谈判双方难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计算得出一个双方都信服的许可费率。司法机构受到组织有限理性的天然制约,无法给予市场主体合理预期,实现定分止争。当前,与其在如何才能计算出更加符合“公平、合理和无歧视”承诺的许可费率上进行方法论的修修补补,不如先明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背后反映的价值理念,并形成一个符合标准化活动目标的原则遵循。本文认为,事前价值理念存在一定瑕疵,其对于标准化活动的经济效率缺少整体性考虑,具体表现是:对专利劫持价值和网络效应价值未加区分,并将网络效应价值同专利劫持价值一并剔除,这种做法会导致许可费率的计算结果不符合标准化活动对创新激励的内在需求。本文提出,将效率原则作为计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对假想交涉协商法进行适应性条件修正,最大程度避免司法决策场景下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与市场主体的合理预期渐行渐远。
2022年04期 v.16;No.92 148-1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45K] - 黄志慧;
在法律文化多样性的国际社会,需要化解因人和家庭跨国流动而产生的“跛行的”身份关系之困境。相关实践的考察表明,在协调多元法律文化的过程中,身份关系跨国承认制度具有适当平衡身份关系跨国稳定性和法院地国家公共秩序的治理功能。通过与人权法的合作,身份关系跨国承认制度不仅能够促成法院地国家适度开放其法律体系、包容外国法的规定,也有助于加强对基本权利的保护。身份关系跨国承认制度治理功能的形成,本质上揭示了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的文化特性与判决国际协调的跨国私法秩序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的外国身份关系承认制度应采自动承认制而非法院宣告制,并通过人权法与国际私法的合作形成的“直接方法”和“间接方法”,实现外国身份关系承认制度的治理功能。
2022年04期 v.16;No.92 168-1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47K] - 朱明新;
当前,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体系改革的重点聚焦于投资仲裁限制国家管制权的“公法”影响,较少关注投资者—国家仲裁限制国家如何制定国内私法制度的“私法”影响。“私法”影响的表现之一为,在仲裁庭适用投资条约的定义条款、实体待遇条款、程序条款及习惯国际法的责任制度的过程中,这些规则的联合引发了意外效果,允许股东利用投资仲裁提起“间接损失”申诉。这种模式背离了国内私法和国际公法层面确立的不允许股东救济间接损失的原则,扭曲甚至取代了“国内公司法”的制度安排。国际投资体制正处于变革的关键期,通过强调国家回归、仲裁庭需要发挥能动性及通过股东—公司间的私人安排,可以缓解这种“私法”影响。
2022年04期 v.16;No.92 188-2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29K] -
<正>一、《清华法学》系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法学》编辑部编辑的、面向海内外法学界的全国法律类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逢单月15日刊印。二、本刊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以严谨、求实、自律为办刊宗旨,以开放的姿态,恪守学术公正,敬候方家惠赐佳作,并以诚挚的态度随时吸纳学界同仁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三、本刊以思想原创、关注现实为采稿取向,坚持高度的精品意识,
2022年04期 v.16;No.92 20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6K] 下载本期数据